货物寄递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,今天就来讲讲在空运和航空货运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。
1、接受要求托运人托运货物时,应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,填写“国内货物托运书”,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,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托运手续。
2、如果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出具介绍信或其它有效证明时,托运人也应予以提供。
3、托运政府限制运输的物品以及需向公安、检疫等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手续的货物,均应随附有效证明。
4、托运人托运的货物重量、体积、包装、标志等均应符合承运人的有关规定并遵守国家法令和法规。
5、在货物中不得夹带政府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物品、危险品、贵重物品、保密文件和资料,现金等。
6、一张货物托运书只限定一个托运人托运到一个地点、一个收货人的货物。属于下列情况不能使用同一张货物托运书进行托运货物:
a)运输条件不同;
b)不同运价的货物;
c)货物性质相抵触。
货物托运书上应详列货物的内容、数量及其货物包装。
航空货运使用的是航空运单,邮政使用的是包裹单,航空快递业也有自己的独特的运输单据——交付凭证(Proof of Delivery,POD)。交付凭证一式四份。联留在始发地并用于出口报关;第二联贴附在货物表面,随货同行,收件人可以在此联签字表示收到货物(交付凭证由此得名),但通常快件的收件人在快递公司提供的送货纪录上签字,而将此联保留;第三联作为快递公司内部结算的依据;第四联作为发件凭证留存发件人处,同时该联印有背面条款,一旦产生争议时可作为判定当事各方权益,解决争议的依据。
航空货运单使用注意事项一:
航空货运单只是一张运输合同的证明,不是物权凭证,而且在货运单的正面往往都会有“不可转让”(NOT NEGOTIABLE)字样,因此不能够进行转让。
航空货运单使用注意事项二:
航空货运单的用处比较多,不仅可以用在单一种类的货物的运输上,也可以用在不同种类货物的集合运输上。在使用过程中,不仅仅可以用在单程运输上,也可以用在联程运输上。
航空货运单使用注意事项三:
一张航空货运单只可以用于一个托运人在同一时间、同一地点托运的,由同一承运人运往同一目的站的同一收货人的一件或者多件货物。这里的任何一个同一都不能有例外,也不能随便填写。
轻货或轻泡货物是指那些每6000立方厘米或每366立方英寸重量不足1千克或者每166立方英寸重量不足1磅的货物。
轻泡货物以它的体积重量(VolumeWeight)作为计费重量,计算方法是:
1、不考虑货物的几何形状分别量出货物的长、宽、的部分,单位为厘米或英寸,测量数值的尾数四舍五入。
2、将货物的长、宽、高相乘得出货物的体积。
3、将体积折合成公斤或磅,即根据所使用不同的度量单位分别用体积值除以6000立方厘米或366立方英寸或166立方英寸。体积重量尾数的处理方法与毛重尾数的处理方法相同。